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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塑料标准
预定废物处置环境不同,对塑料的降解和生物降解的要求也不同。EPI与ASTM 和欧洲的标准机构合作评估氧化生物降解塑料在各种处置环境,如填埋场,泥土,垃圾,商业和家居堆肥中的表现。
然而,截至目前为止,除堆肥以外,尚没有一个标准可供评估降解和生物降解塑料在其他处置环境中的表现。
经常被引用的堆肥塑料标准ASTM D6400-04和EN 13432只适用于商业堆肥环境,并非生物降解的标准。这两个标准是为水化降解聚合物(比如脂肪族聚酯加改性淀粉)所制定。其降解机制诱导水化降解,使产品与水产生反应,成为可堆肥物质。要符合这两个的标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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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解性,有筛选后能力分化成肉眼不可分辨的碎片,安全支持生物吸收和微生物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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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生物降解性,要求在180天内60% (ASTM D6400)和90%(EN 13432)的碳转化为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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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堆肥产品具有生态毒性,土壤能够支持植物生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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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性,土壤改良剂中重金属含量低于法规要求的50%。
EPI的 TDPA™添加剂符合上述堆肥标准除了快速碳二氧化碳转化率以外的其他所有要求,使用TDPA™添加剂生产的产品降解和生物降解速度较慢,超过上述要求。但这并不意味他们不会生物降解;他们只是把碳到二氧化碳的转化在稍长的时间内完成。许多可生物降解的天然材料也不能在ASTM D 6400-04和EN 13432规定的期限内转换。具体请参看 立场声明(此页仅有英文版)。迄今为止, 我们的科学家一直试图向这些标准组织阐明上述事实,并期望证明标准的度量标准不符合其既定目标 - 确保进入商业管理堆肥设施的塑料能够“以已知可堆肥材料相同的的速度”降解。
目前,虽然使用EPI的TDPA™添加剂生产的塑料袋证明可成功地应用于一些商业运营堆肥设施,这些产品不符合堆肥塑料标准对生物降解速度的规定。因此,EPI不称其产品为可堆肥产品。
其他适用的标准与法规
ISO14021是一个国际标准,规定产品必须证明其性能标签和包装所自称的能够提供的环境效益。EPI遵守这个标准,并要求其授权生产厂家遵守该标准。
EPI也遵循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环境效益声明的规定。FTC Act, 15 U.S.C. & 45第5条规定禁止“涉及州际贸易的不公平和欺骗性的行为或做法”。EPI高度重视企业的品牌价值,以及误导性广告对公众对主要企业品牌看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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